彼 彼特的言行录:托彼特出自纳斐塔里支派的阿息耳族。他是托彼耳的儿子,阿纳尼耳的孙子,阿杜耳的曾孙,加巴耳的玄孙,辣法耳的四世孙,辣古耳的五世孙。 2 当亚述王厄乃默撒在位时,他从提斯被掳去。提斯贝是在加里肋亚山区,位于纳斐塔里的刻德士之南,哈祚尔之西,缶哥尔之北偏西。 3 我托彼待一生岁月常遵循正义的路,时常大方周济与我一同被掳到亚述国尼尼微城的兄弟和同胞。

4 当我年幼在我故乡以色列地时,我的宗族全纳斐塔里支派离弃了达味家和耶路撒冷城;这城本是由以色列众支派中选出,叫以色列众支派献祭的地方,在那里为世世代代建有祝圣于天主的居所圣殿。 5 我所有的兄弟和我的宗族纳斐塔里全家,都向以色列王雅洛贝罕,在靠近加里肋亚山区的丹所建立的牛犊举行祭献。 6 惟有我一人按照给以色列所规定的永久法律,每逢庆节,常到耶路撒冷去。我带着初熟的田产,头胎的畜牲,什一的牲畜和初剪羊毛,急速前往耶路撒冷, 7 交给亚郎的后裔司祭们,以作祭品。我又把十分之一的麦子、酒、油、石榴,无花果以及其余的硬壳果实,送给在耶路撒冷供职的肋未后裔;又将六年内应缴纳的第二种什一税变为金钱,作我每年在耶路撒冷时的费用。 8 此外,我还带去第三种什一之物,施舍给孤儿寡妇和那些依附以色列子民的外方人,我每三年施舍一次,并且我们还一起聚餐:这是梅瑟法律规定的命令,也是家父的母亲,阿纳尼耳的妻子德波辣的吩咐;因为我父亲去了世,遗下了我作孤儿。 9 及至成年,我由同族中娶了一个名叫亚纳的女子,她生了一个儿子,给他起名叫多俾亚。 10 我被掳到亚述作俘虏时,曾流徒到尼尼微。那时我的众兄弟和同胞都吃异民的食物,

11 但是我却自律,总不吃异民的食物, 12 因为我全心想念我的天主。 13 所以至高者赐我在厄乃默撒面前,得到恩爱和宠幸,我竞成了他的买办,给他买办各种用品。 14 因此,我常到玛待去为他购买货物,直到他死去为止。我在玛待国辣杰斯,加彼黎的儿子加贝罗兄弟那里,存放了几袋钱,共计十「塔冷通」银子。 15 乃默撒死后他的儿子散乃黑黎布继位为王的时,与玛待的交通断绝了,因我再不能到玛待那里去。 16 在厄乃默撒年间,我对同族的兄弟常大方施舍。 17 我把我的食物分送给饥饿的人,把我的衣服施舍给裸体的人;我若看见同族的尸体,被抛在尼尼微城墙外,我便一一埋葬。

18 当散乃黑黎布因说了诅咒的亵语,在上天大主惩罚他之日,由犹太逃回之后,无论杀了谁我都予以埋葬,因为他在盛怒之下,杀了许多以色列子民,我便把他们的尸体收藏起来,予以埋葬。因此散乃黑黎布寻找尸首,一个也没有找到。 19 有一个尼尼微人前去报告君王说是我埋葬了,我便隐藏起来。当我听说君王知道了我的下落,正在追捕我来处死时,我很害怕,就逃跑了。 20 但是我所有的一切财产,除了我的妻子亚纳和我的儿子多俾亚外,都毫不留情地没收了去,归入王库。 21 然而还没有过四十天,他的两个儿子把他杀死,逃到阿辣辣特山里去了。他另一个儿子厄撒哈冬继位为王,并且任命我的兄弟阿纳耳的儿子阿希加总理他全国的财务,有权掌管一切事务。 22 那时阿希加为我求情,我才得以回到尼尼微,因为阿希加曾在亚述王散乃黑黎布执政时作过酒正,又掌过指玺,当过家宰和财政等职,而厄撒哈冬又重用他;他是我的侄子,又是我的血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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